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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林庆星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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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林庆星的公示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规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2021年召开。按照中国科协《关于选举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及推选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4号)以及江西省科协《关于推选中国科协“十大”代表及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赣科协字〔2021〕17号)要求,省科协分配给抚州的代表名额为1名。经抚州市科协党组研究决定,拟推荐林庆星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3月17日至3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映。电话:0794-8267776

抚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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