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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抚州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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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抚州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市直学(协)会、各县(区)科协、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市委改革办要求,市科协按照中办印发的《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和江西省委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代起草了《抚州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待市委常委会批准发文后实施。

    为使该方案更具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更好地推动全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现就《抚州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市直学(协)会、各县(区)科协、直属事业单位意见并请各单位汇集意见,请于6月16日前将汇总后的修改意见建议,盖各单位公章后反馈至市科协办公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美燕       

  联系电话(传真):0794-8223132

  地址:抚州市临川大道205号

    附件:抚州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方案

                                                          抚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6月12日 



                                            抚州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有关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16〕11号)及《江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办发〔2017〕3号),结合抚州实际,现就抚州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以“四个全面”为战略指引,明确改革方向、重点和路径,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科技工作者、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有机统一起来,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促进科技繁荣发展,促进科学普及和推广,为提高转型创新含金量,全面建成小康新抚州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撑。

    2.基本原则

    加强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政治性这一灵魂,坚持党的领导,凝聚带领科技工作者勇担创新发展主力军重任,充分发挥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和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第一资源的作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不断强化科协系统深化改革的责任和担当。

    密切联系群众。准确把握群众性这个根本特点,把团结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作为科协组织的基本职能,坚持面向基层,积极联系引导科技相关社会组织,健全基层组织,扩大有效覆盖,增强代表性,建立联系科技工作者的长效机制,提升科协组织的凝聚力,让科技工作者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体力量。

    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科协系统不同程度存在的脱离群众、组织松散、能力薄弱等现象,坚决从体制机制入手,改进机关作风、激发工作活力,从根本上解决科技工作者与科协组织联系不紧和组织薄弱、经费紧缺等突出问题。

    强化学会主体地位。突出学会治理这一科协改革的关键环节,以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现代化为目标,全面推进学会组织方式、运行机制和党建工作创新,切实增强学会在科协事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

    坚持统筹推进。科学谋划改革的整体推进和政策配套,加强各级科协组织落实改革任务的能力建设,推进工作平台和资源共享,形成系统效应。

    3.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推动工作手段信息化、组织体系网络化、治理方式现代化、内部管理科学化迈上新台阶,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高、服务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的能力明显增强,科协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更加突出,真正成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人民团体,成为提供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的社会组织,成为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新形势下科协组织的职能定位

    1.服务科技工作者。广泛联系科技工作者,搭建丰富多样的科技人才服务平台。推荐、表彰、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引导形成崇尚科学的社会价值取向。开展面向科技工作者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大中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科技界风清气正、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

    2.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打造一批科协特色的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创客之家。积极培育发展年轻大学生、出国归来创业人员、企业高管和连续创业者、科技人员创业者为代表的创新创业主力军。加强区域性科技交流,进一步促进对外、对港澳台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

    3.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高。牵头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开展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四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大力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社区科普益民、科普信息化建设、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科普产业助力建设、科普人才建设等六项科学素质工程。指导科普工作队伍和科普志愿者服务队的建设,推动建立社会化科普工作机制。

    4.服务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积极对接省科协等高端智库平台,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智库交流合作。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工作。开展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为我市制定科技与人才政策提供依据。

    三、创新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体制机制

    1.提高科协领导机构中基层科技工作者比例,增强联系科技工作者的广泛性。扩大科协代表大会代表中一线人员的比例,来自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乡镇(街道)、社会组织等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的比例在65%以上,45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不少于三分之一。优化科协领导机构人员组成,来自基层一线的全委会、常委会委员比例在70%以上,扩大兼职副主席中优秀科技工作者比例。充分发挥科协常委、委员和代表作用,加强与广大基层科技工作者的沟通联系。

    2.推进建家交友工作,打造科技工作者的精神纽带和情感家园。树立“互联网+”思维,“线上线下”并举,建好集“学术交流、科技沙龙、法律服务、联谊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实体科技工作者之家,为科技工作者提供直接、有形的服务。用好抚州科协网站、“科普抚州”微科普,开通具有活动参与、项目协同创新等功能的“服务直通车”。推动“抚州科技工作者之家”微信群、QQ群建设,实行科协会员实名注册登记制度,科协各级领导实名上网,听取科技工作者意见建议和呼声,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3.完善人才服务机制,助力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切实发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积极参与科技人才政策的制订,完善科技人才梯次结构。规范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机制,适时出台《抚州市优秀科技人才奖励实施办法》,开展抚州优秀科技人才评选表彰工作。做好青年人才托举工作,依托“百人远航工程”,大力资助中青年人才深造。推动青少年科学实践活动向人才发现和培养转型。

    4.优化科协机关和事业单位设置,建立更加高效的服务体制机制。按照“四服务”职能定位和“扁平化、强服务、高效能”原则,不断充实和完善科协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性、公益性职能。参照省科协及其他地市科协部室设置和改革做法,市科协机关增设宣传调研部,增加编制2个,科级职数1个,用于承接优秀科技工作者宣传表彰推荐及服务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职能。按照新科技馆建设要求,根据《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建标〔2007〕166号)规定,相应增加市科技馆编制。建立科协常委和机关干部定点联系学会和基层科协、直接联系科技工作者制度,及时掌握科技工作者诉求,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5.拓宽干部交流成长渠道,培养活力足、能力强的科技群团骨干。促进科协干部与党政机关部门之间的双向交流,开展市科协机关人员与省科协、县(区)科协人员的双向挂职交流,选派机关和事业单位年轻干部到学会、基层单位或艰苦岗位任职、挂职,加强科协干部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锻炼。

    四、创新服务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的机制

    1.创新学术活动机制,助推重点产业发展。围绕我市六大战略性主导产业,加强与国内外科技社团、行业协会的联系,搭建高层次学术交流平台,协助举办高层峰会,形成科技资源要素集聚的“强磁场”。支持鼓励科协所属学会围绕关联产业的学术前沿、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开展学术交流,提高小型前沿高水平专题学术交流活动的比重,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术沙龙、论坛、年会等,激荡自主创新的源头活水。积极推动市级学会借力国家和省级学会的资源优势,与产业园区或企业加强合作,实现上联下带(上联国家和省级学会,下带县级关联学会),有效服务产业科技创新。

    2.创新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探索建立市场化的激励机制,依托“院士工作站”、“政府科技顾问”和“科普直通车”等平台,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推进“企会协作”,引导国家或省级学会创新资源融入抚州产业链,助推我市传统产业向创新产业集群转变。深入开展科技信息推送,引导企业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科技服务快出成果、快见实效。广泛开展“创新争先”活动,动员科技工作者立足岗位创新争先,努力实现更多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加强“海智计划”工作站建设,推进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离岸孵化基地建设,吸引更多海外孵化项目落地我市,为海外优秀人才和团队来抚创业创造有利条件。

    3.创新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机制,增加科技类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着眼简政放权中心需求,同步上级科协安排,支持学会提升自我发展能力,获取进入市场化运行与服务的资质和条件,实现有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支持学会参与承接科技项目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技术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政府科技奖励推荐、业内培训等工作,鼓励支持学会面向社会和市场拓展公共服务类职能,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科技服务。

    五、创新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高的工作机制

    1.加强统筹协调,构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新机制。按照《抚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意见(2017-2020)》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市和县(区)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督查视察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制度。力争到2020年全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

    2.搭建社会化科普工作平台,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发挥“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导向激励功能,探索市场化培育青少年的新机制。发挥市科技馆展教功能,建设抚州市青少年科技活动基地。推动“智慧社区”建设,办好“社区科普大学”。构建农技协、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惠农服务站和科普惠农带头人“四位一体”的科普惠农兴村富民示范体系,建立科普资源联动共享机制。

    3.创新公共服务机制,建立普惠共享的现代科普体系。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实现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定向、精准推送科普知识。集成现有科普资源内容实现线上线下传播,构建“科普抚州”微信公众号、科普短信、科普大屏、科普网站、科普微博“五位一体”的“互联网+科普”的新型科学传播平台。加快建立以抚州科技馆为龙头,专题科普馆、数字科技馆、流动科技馆为依托的线上线下的现代科技馆体系。

    六、创新服务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机制

    1.发挥人才优势,构建开放型创新智库工作体系。拓宽科协参与政治协商渠道,发挥好政协科协界委员作用,搭建民主决策的平台。借力国家、省级学会和高端专家资源,按照“院士+专家+学会会员+科协委员+科技工作者”模式,打造“小中心、大外围”的科协智库体系。以院士、行业高端专家为支撑,成立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不定期刊发《决策咨询专报》;以县(区)科协、基层科协为基础,打造科技工作者智慧库。加强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建设,准确把握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动态、规模结构、变化趋势等,为党委、政府制定科技与人才政策提供依据。

    2.围绕创新驱动,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政府科技顾问”等智库人才的作用,为抚州经济社会发展“把脉定向”,把握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关键,以六大战略性主导产业等领域的技术创新、科技项目引进建设等为重点,加强分析研判,为全市未来产业创新发展提供专业化建议。

    3.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建立科技创新评估新模式。积极介入第三方创新评估工作,为政府的科技政策执行、科技资金使用、科技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等进行公正、客观地评估,推动调整科技资源配置的方向、规模和速度,增强我市技术创新力、产业竞争力。

    七、改革学会治理方式和治理结构

    1.优化会员结构,突出科技工作者主体地位。支持所属学会发展会员,鼓励吸纳资深学术专家、行业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归国创业者、企业高管、高校学生等加入学会。优化学会理事会人员构成,学会代表大会代表应主要为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学会理事、常务理事中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应占一定比例。

    2.改革学会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按现代科技社团要求,改革学会治理结构。探索开展学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任制试点,逐步推进秘书处实体化、秘书长职业化。加强学会规范化建设,适时出台《抚州市科协所属学(协、研究)会建设通则》,促进学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

    3.加大扶优促强力度,建立激励机制。开启“学会能力提升计划”工作,培育市级优秀示范学会,促进学会整体发展。鼓励学科相近、联系密切的学会成立学会联合体,推动面向大学科领域或全产业链的学会集群发展。鼓励支持学会参加学术类社团组织评估,发挥先进学会示范带动作用。

    八、全面加强科协基层组织建设

    1.强化县(区)科协自身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督促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成立科协组织。切实加强县级科协建设,各县(区)科协不足4个编制的补齐4个编制。选优配强县(区)科协领导班子,充实建强科协干部队伍,严防县区科协建成养老部、安置部。推动乡镇(街道)、园区建立科协组织。加大科协组织参政议政力度,落实县(区)以上科协负责人参加同级人大、政协常委会的要求,政协科协界委员推荐工作征求同级科协意见。

    2.推动科协组织向基层延伸,扩大有效覆盖。探索实践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依托组建等多种方式,在各类园区(开发区)、创业孵化基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建立科协组织,大力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科协组织。推动成立高校科协,支持大学生参与科协活动。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兴办农技协组织,探索“协会+公司+家庭农场”等多种组建模式,打造升级版农技协。

    3.强化基层组织能力建设,激发工作活力。改革用人机制,试行基层科协秘书长由企事业单位中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较强的科技工作者担任,继续推动由乡镇(街道)党委有关负责人兼任科协主席,配备专职副职,联合其他群团设置群团工作综合岗,配备专职人员,确保专人专职专岗。加强对基层科协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科协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升基层科协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激励措施,激发基层科协工作活力。

    九、强化科协改革工作的保障机制

    1.加强党对科协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要求,继续有效推进“党建带科建”工作,将科协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和考核。各级党委每年要定期听取科协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健全学会党建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党建强会”计划,成立抚州市科协党总支,指导学会党建工作的开展。加强学会党组织建设,确保党的领导在学会得到充分彰显,确保学会改革得到顺利实施。

    3.强化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协工作经费保障制度,2018年,市本级财政人均科普专项工作经费确保达0.4元,县(区)财政人均科普专项工作经费确保达0.3元,到2020年,各级财政人均科普专项工作经费确保达1元以上,为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发挥职能创造有利条件。

    4.建立健全科协系统改革考核评估机制。市科协要在市委领导和省科协指导下,根据改革工作的总体方案,制定改革工作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积极稳妥推进全市科协系统各项改革工作。建立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工作考核评估督查机制,加强对各县(区)科协改革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科协汇报改革进展情况,积极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改革中的经验和做法,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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