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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全市科协系统公务信息采编发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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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全市科协系统公务信息采编发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科协发【2014】23号


 


市科协机关各部、室(馆)、各县(区)科协,市直学(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科协系统的信息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科协整体工作中的推动、促进作用,进一步做好全市科协系统信息的采集、发布、报送工作,充分利用好市科协网站、抚州科协微博、《抚州科技》杂志等宣传平台,现将《加强全市科协系统公务信息采编发布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加强全市科协系统公务信息采编发布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4715



附件:


加强全市科协系统公务信息采编发布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规范全市科协系统信息的采集、发布、报送工作,更好地履行科协“三服务一加强”职能,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及时、动态地反映科协及其所属团体组织实施的各项重要工作、活动,扩大、提升科协组织的社会影响力,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科协组织“三服务一加强”的工作职责,加强科协信息的采集、报送和发布工作,及时、动态、客观地反映新时期科协组织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新实践、新成就、新形象,通过网络信息平台,相互交流、借鉴各地科协工作中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思路,推动我市科协事业的新发展,提升科协组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树立科协组织务实创新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工作原则


(一)信息采集、报送、发布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二)严格坚持“真实是信息的生命”这一原则,采集、报


送、发布的公务信息必须真实,不得编造虚假信息或故意夸大事实;


(三)分工负责原则。市科协机关各部、室(馆)负责对本部室、本单位的稿件进行业务审核,经市科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布于市科协网站、抚州科协微博、《抚州科技》杂志等相关栏目。各县(区)科协及各市级学(协)会亦须经过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报市科协。


(四)全员参与原则。信息员根据报送定额指标,不仅要进行基本的信息采编与报送,并且要按照相关要求和市科协办公室的指导进行进一步编辑修改。


   (五)信息采集、报送、发布讲求时效性。对于科协工作中活动开展类的信息,重大的活动应在24小时内报送,并及时续报活动进展情况;一般活动须在48小时内报送;重大的综合性活动,须及时地多层次、多侧面报送有关信息,并适时报送一份比较全面的综合材料;
   (六)树立信息安全观念,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三、信息员队伍建设

(一)信息员队伍构成


1.市科协机关部、室(馆)各设信息员1名;


2.各县(区)科协各设信息员1名。


3.有条件的市级学(协)会设信息员1名。


(二)信息员工作职责


1.市科协机关各部、室(馆)、各县(区)科协、市级学(协)会信息员负责公务信息的采集、编辑、加工,并报送市科协办公室;


2.市科协办公室负责审核各部室、各单位、各团体信息员报送的信息,并负责发布信息到市科协网站、抚州科协微博、《抚州科技》杂志。


(三)信息员的管理
    
市科协办公室负责全市科协系统信息员队伍建设与管理。


四、信息报送要求


(一)基本体例、格式


1.每条信息字数一般不少于200字。


2.每条信息一般配1幅以上图片。


3.信息总体分为三类,一类是活动新闻,强调时效性与内容的生动,一类是工作报道,强调工作的创新与报道的深度,三类是调研报告,强调实事求是地反映和分析客观事实。


4.信息内容力求真实、生动、深刻,具有指导性或参考价值(尽可能图文并茂)。


(二)信息报送程序


信息报送市科协办公室邮箱:fzkxbgs2008@163.com


(三)信息报送定量指标


抚州市科协刊用信息指标数

















  门


  求


市科协机关各部、室(馆)


1/星期


市级学(协)会


4/


各县()科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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